体竞字〔2014〕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将于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31日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阶段划分
12月1日-12月31日:注册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并进行网络注册;
12月1日-1月31日:总局项目中心审批注册阶段。经审批不合格被退回注册单位的材料及数据,注册单位修改后可重新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注册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并掌握注册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熟练操作网络注册系统,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够、业务不熟练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
(二)在注册工作期间,总局项目中心和各注册单位之间要保持信息畅通,不推诿、不拖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按时完成注册工作。
(三)注册工作截止前,各单位都要对本项目、本单位的全部注册运动员信息进行复核,保证所有信息均得到相应处理。
(四)总局各项目中心应根据网络注册系统审核通过的数据核发运动员注册证。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替代网络注册工作,以避免产生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对于未完成网络注册的运动员不予发放2015年度注册证。
(五)田径、足球、排球(含沙滩排球)3个项目运动员注册工作执行总局统一政策和要求,具体工作由相关项目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各注册单位不需要通过总局注册系统进行操作。
(六)注册工作具体流程及操作要求、总局各项目管理中心及注册单位联系方式、注册工作所需各类型协议书等材料请到注册系统首页下载。
联系人:田飞鹏
电 话:(010)87182307
技术支持:体育信息中心 楚德博、于迎迎
电 话:(010)87182278-65、87182278-66
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2014年11月24日